
(一)
“35歲是一道坎,過了就完蛋。”這句在求職圈流傳甚廣的調侃,道出了無數職場人的無奈與焦慮。
2025年10月14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明確將報考年齡從35周歲以下調整為38周歲以下,放寬3歲;對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更放寬至43周歲以下。

這一變化迅速成為輿論焦點,公眾“苦35歲大限久矣”的情緒終于迎來釋放的窗口。
(二)
公務員招錄放寬年齡,釋放出什么信號?
“35歲門檻”源自1994年出臺的《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其中明確公務員招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此后,各類用人單位紛紛沿用這一標準,使“35歲”逐漸成為一道無形的就業鴻溝。
如今,這一限制正在松動。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在解讀本次招錄政策時指出,調整是“按照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有關政策要求”作出的適當放寬。
政府選拔人才,能力應是首要標準。此次放寬年齡,體現了“唯才是舉”而非“以齡取人”的用人導向,有助于優化公共部門人才結構,增強治理活力。
事實上,紹興已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中悄然推進年齡松綁。

以越城區老齡工作管理服務中心管理崗位為例,該職位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但對“2025年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放寬至40周歲”。
更早之前,2010年紹興在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的招錄中,就已將年齡上限放寬至40周歲?,F任村“兩委”正職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崗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學歷要求也更為靈活。
(三)
近年來,“打破35歲就業門檻”呼聲日益高漲。
“35歲門檻”形成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在勞動力充沛的當時,或許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如今,我國人均預期壽命接近八十歲、勞動力平均年齡逼近四十歲,延遲退休也已穩步推進,這一標準顯然已滯后于時代發展。

僵化的年齡限制與人口結構變化嚴重不符。許多經驗豐富的從業者因跨過35歲而面臨“求職無門、晉升受限”的困境。同時,隨著國民受教育年限延長,碩士、博士等高學歷人才入職年齡普遍推后,更與“35歲門檻”形成現實沖突。
“具有‘風向標’意義的國考放寬年齡限制,為打破就業年齡歧視開了個好頭。”紹興文理學院教授李生校表示,當前“35歲門檻”的松動是一個積極信號,具有示范效應,但還需持續推動,進一步消除用人機制中的年齡限制。
李生校解釋說,現實中不少人工作數年后重返校園深造,他們兼具學識與經驗,是寶貴的人才資源。從長遠看,必須摒棄“年齡可作為任意設限指標”的舊觀念,才能真正激活各年齡段人才的潛能,構建經驗與活力兼備的人才梯隊。
(四)
拆除制度門檻或許只需一紙文件,但培育尊重多元、包容平等的就業文化,卻需要全社會持續努力。如果只在招聘環節放寬年齡,卻在職業培訓、晉升機制上固守舊思維,中年勞動者仍可能陷入“進門易、發展難”的困境。

“年齡松綁,人才奔涌”。就業是復雜的社會議題,難以一蹴而就解決。年齡放寬必將是一個漸進過程,任何政策進步都需要時間沉淀與實踐檢驗。
在紹興等地的公務員招考中,這一理念正逐步落地。給奮斗者多一份時間,為社會添一份包容,讓每個年齡段都能在職業舞臺上施展才華、綻放光彩。
這不僅是國考年齡松綁的啟示,更是構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社會的共同愿景。而對于每一位勞動者而言,打破“35歲危機”,不能只依賴制度“破冰”,更需要自我“破局”。當年齡不再設限,自我的提升也不能止步,積極地去適應變化,讓自己變得更好,才能在任何階段、任何崗位,擁有更多選擇權與出彩機會,更加從容面對人生。
作者:記者 高建峰 編輯:沈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