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標的物(予以現狀展示):
1.1.出租標的地址:位于紹興市延安東路628號傳媒大樓東區保安室旁1臺智能快件柜位置。
1.2.出租標的面積:使用面積約4.5平方米(具體面積以實物現狀為準)。
1.3.出租標的處于狀態:使用中。
二、租賃事項
2.1.場地租賃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2.場地租賃底價:租金含稅金額為990元/年/臺(含智能柜常規使用電費)。2.3.租金支付方式:按年結算,先付款后使用。
三、其他信息披露
3.1.本次智能快件柜場地公開招租僅為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區域內其他設施設備和物品。意向承租人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以現場實地勘察為準,具體面積以實物現狀為準。
3.2.出租標的的租賃用途為安裝1臺智能快件柜,意向承租人競得后須無償安裝與出租場地匹配的智能快件柜,不得擅自改變招租方所指定的位置,不得自行改擴建租賃場地,不得影響招租方物業區域內的正常經營和辦公秩序及從事違反國家規定的其他行為,否則視為違反租賃用途。
3.3.意向承租人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的性質、權屬、現狀或可能存在瑕疵進行全面了解,參與此次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招租人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4.意向承租人競得出租標的后不得變更簽約人。
3.5.目前出租標的處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騰退后才能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應理解出租人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復雜性,如競得后30個自然日內交付的按租賃期順延處理,超過30個自然日的雙方協商處理。如自項目成交后第6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該項目自動終結,出租人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進行公開招租。
3.6.租賃期間內,出租方搬遷至新傳媒大樓,出租標的另作他用,本次招租場地所簽訂租賃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根據實際租賃時間結算。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要求任何權利,包括減免租金、順延租期、賠償智能柜移位搬遷費用及其他經濟損失等。
3.7.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將智能快件柜運營服務管理權限轉交給第三方或以合作運營等方式進行出租標的租賃權轉移。亦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出租標的使用權用作擔保、抵押、質押或設置其他第三方權利。
四、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五、招租對象:意向承租人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企業法人,經營智能快件柜運營服務。不接受聯合體。
六、招租方式:通過比選方式公開招租。
七、報名及看樣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下午5時整止。報名時請攜帶有效營業執照加蓋公章的復印件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復印件2份;委托報名的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加公章復印件2份。
八、聯系地址:紹興市延安東路628號305室。
九、聯系電話及聯系人:0575-88615883,黃先生。
十、特別提示:本次智能快件柜場地公開招租期間,原承租人未按規定日期內辦理報名登記手續,或者參加標的競價比選完結未成交的,須在2025年11月30日前拆除現有智能快件柜,并騰空清潔返還場地。如逾期返還的,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原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紹興市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作者: 編輯:傅一虹
